当前位置:路飞小说网>书库>历史军事>穿越东晋,山河共挽> 第139章 政治手段

第139章 政治手段

  东晋太和三年(公元三六八年),正月。

  回到姑孰的桓温渡过了一个平淡的新年,朝廷对他北伐的成果进行了嘉奖,加殊礼,位在诸侯王之上。

  这并不是桓温想要的,但朝廷能给他的,只有这些了。

  作为人臣,桓温已经到达顶峰,再想进步,就得走封王和加九锡的流程了。

  北伐军撤回后,桓冲等桓家人返回自己的领地,王坦之等大司徒属臣回建康看望家人,只有郗超没有去徐州看望父亲,依旧留在桓温身边。

  几杯酒下肚,两人聊起了下一步的规划。

  “嘉宾以为新年伊始,我当向东还是向北?”桓温问道。

  向东就是进入建康,向北则是继续北伐。

  郗超果断道:“向东,建康未定,公无心军事,瞻前顾后,反而不美。”

  “是啊,”桓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不仅是建康,如今还得加上司州和徐州,多方掣肘,让我无法专心攻伐之事。”

  郗超忠于桓温,认准桓温才是明主,徐州的父亲和司州的表哥都得靠边站,他进言道:“家父此次拿下青州,亦是洛阳军帮忙的结果,所以地方上所虑之人,唯有王叔平。”

  桓温闻言后浮想联翩,王凝之曾多次向他表示效忠,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的分歧越来越大了呢?

  “是因为没有爽快地任命他为司州刺史?还是因为一次次延迟北伐,让他对我失望?如果去年拿下邺城,一举灭燕,现在的情形又是如何?”

  桓温想了许多,最后说出口的话却是:“嘉宾觉得应该如何处置王凝之?”

  “以未获朝廷允许,擅自出兵介入秦国内乱为由,将他召回建康解释。”郗超面无表情地说道:“先将人弄回来,再想办法留住,司州群龙无首,分化起来就简单了。”

  郗超是个大孝子,历史上为了老爹可以硬抗谢安,但为了桓温可以夺老爹的兵权,对付一个王凝之毫无心理负担。

  “他若是不回来呢?”桓温担心用力过猛,直接逼反了王凝之。

  郗超摇头,“他不会的,王、谢两家这么多人都在建康,他不得不回来。”

  桓温考虑了好一阵,长叹一声,“就按你说的办。”

  于是正月还没过完,一封召王凝之回京的诏书便发往了洛阳,与这封诏书同时出发的,还有谢安写给王凝之的一封私信。

  金墉城里的王凝之还不知道自己被算计了,这个新年,除了其乐融融的一家四口外,王操之和谢玄也带着家人来到金墉城相聚。

  司州的一干部下,如邓遐、沈劲、刘德秀和范宁等人,都亲临刺史府,连远在青州还没回来的刘牢之,也没忘记派人前来问候。

  一个成功的初创团队,凝聚力是毋庸置疑的。

  大家开心地畅想着前景,如今河南之地已经全部收复,接下来只需要清点流民,分配土地,休养生息,中原就会慢慢从满目疮痍中恢复过来。

  几个武将的目光则看向关中,如今和燕国进入休整期,想要立功,只能从西边下手。

  王凝之笑着打断了几人的遐想,“别老想着出兵,你们看看刘长史脸上的皱纹,都是被你们不停索要粮草军资给逼出来的。”

  被点名的刘德秀苦笑道:“使君知道就好,幸亏这几年风调雨顺,百姓们也都支持,这才没被大大小小的战事拖垮。”

  大家赶紧乐呵呵地奉承了这个大管家几句。

  趁着这个众人都在的机会,王凝之提出了府兵制的构想,即兵农合一,平时为农民,农闲时进行训练,战时从军参战。

  王凝之治下的百姓有不少是抓回的俘虏和流民,本身具有一定的战斗力,在司州境内分配到土地后,就成了彻彻底底的农民,未免有些浪费。

  府兵制的优点是自给自足和忠诚可靠,毕竟都是从拥有土地的良家子里面选人,缺点则是训练不足和农时问题,不能长时间在外征战。

  对于当下的王凝之而言,正好扬长避短,他没打算全军都采用府兵制,只是为了长远考虑,想要组建一支府兵作为预备队。

  刘德秀对这个提议很感兴趣,这些人既然领了洛阳的田地,自然有守土之责,将来若能减少部分募兵的消耗,洛阳的财政压力会小很多。

  众人商议一番,都觉得可行。

  历史上这项政策是在西魏才诞生,至唐初达到鼎盛,天宝之后基本废弃。

  王凝之并不是觉得府兵制就比募兵制先进,这两者当然各有利弊,但结合司州境内土地分配的情况,比较适合府兵制的发展。

  至于土地兼并和世袭对府兵制的影响,放在现在讨论毫无意义,首先得活下来,才能考虑以后的事,王凝之不可能因噎废食。

  有了一支亦兵亦农的队伍后,王凝之便能着手淘汰一部分现在的募兵,只保留精锐作为洛阳军的常备主力来使用。

  整个正月里,刺史府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百姓们看不到王凝之和桓温之间的嫌隙,只知道洛阳越来越安全、越来越繁华了。

  金墉城不少百姓都和王凝之一起见证了洛阳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所以他们对王凝之有着狂热的信任。

  而王凝之的这份好心情,一直延续到了二月初,关中的战火还没有重新燃起,他得以继续待在金墉城陪着妻儿。

  然后他收到了来自建康的诏书和谢安的私信。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